文/莊鈞翔博士( 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
隨著實名認證遍及每個線上角落,一般民眾的網路帳號早已不只是登入憑證,更承載了身分、信用與財務資訊,卻有可能自身因一時小利,輕易把帳號租出或借人使用。這背後暗藏的,不僅是個資外洩,還有可能被捲入高懲罰的法律風暴,務必理解這些風險,才能在科技便利與法律責任之間,找到那條安全的平衡線。
一、無形身分:
數位帳號的多重角色
民眾的網路帳號是線上世界的「數位分身」,不僅驗證您為何人,也鏈結銀行、通訊、社群之足跡,當自身把這個「分身」出租或借給他方使用,便如同將「自己的身份證」重製多份,一旦他方濫用,所有行為痕跡都會歸咎原持有人,輕則民事賠償、重則刑事追訴。
二、出租的陷阱:
刑責與民賠風險
為了幾百元租金,將帳號出租至例如:蝦皮、遊戲平台,看似無傷大雅,卻可能觸及中華民國多部法條,倘若帳號涉及詐騙,得依《刑法》第339條: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倘若該帳號販售仿冒品,將依《商標法》第95條: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甚或帳號資金流向可疑,可能將依《洗錢防制法》被追訴,併同《民法》第184條侵權責任則要求帳號原持有者與侵害行為人連帶賠償,其損失往往遠超租金所得。
三、租借的暗礁:
間接故意與法源依據
許多帳號原持有人以為作案者願意當責,自己就可「卸責」,實務上,法官多依《刑法》第13條第2項:「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且認定您具「間接故意」,即便事後喊冤「我不知道」,亦難逃故意犯罪之追究;藉此說明,出租方與帳號租用之租借者,均得擔負同樣刑責,且須面對《洗錢防制法》的制裁,以及所有的民事賠償。
四、條款約束例如:蝦皮《服務條款》第3.2條效力
蝦皮購物《服務條款》第3.2項明確規定:「會員不得將帳號出租、出借、轉讓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這說明並不只是平台內部規範,更屬具備法律效力的契約條款,違反者不僅可能遭平台永久凍結,還要因違反契約而被求償;失去帳號亦等同失去在數位經濟的信用額度。
五、緊急自保:
異常使用的應對流程
民眾倘若發現帳號出現陌生交易、異地登入或訊息異常,請務必立即採取三步驟:
1、聯絡平台客服,申請帳號凍結並留存操作紀錄。
2、向警察機關報案,提交通訊紀錄與交易證據。
3、研讀相關法規與平台條款,瞭解其法律規範並請益法律專家。
藉此三步能有效阻斷損失擴大,並展現帳號當事人已盡到注意義務。
六、共築信任:網絡社會需自律並邀專業法律人協作
AI數位時代,每個人應為自己「網路分身」之守門員,並對身邊親友善意提醒,不可因一時好奇或貪圖小利而輕率交出帳號,不僅是在保護自己,更是在維護整個網絡社會的信用和秩序。國人唯有持續養成自律習慣並邀請法律專家協作,並用同理心關照可能受害的他人,我們才能在科技便利與法律守護間,搭建最安全防禦的護城河。
呼籲國人用心守護自身網路帳號,既是在同儕家人間成為榜樣;當您關心觸犯法律之後果,亦同在關懷網路社會的數位家園;莫讓一時的貪念或疏忽,葬送自身信用與未來,把握今天的學習與自律,方能在明天的網路世界裡,自由而安心地翱翔 !
智慧錦囊:
「不先商議,所謀無效;
謀士眾多,所謀乃成。」
箴言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