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偕德彰(會計71、德安財富傳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5月報稅季又要到了,投資股票族每年收到股利固然開心,但不要忘了股利收入也是要扣稅的,因為自 107 年起,財政部取消「兩稅合一」制度,股利所得課稅改採「合併課稅」或「分離課稅」二擇一制度,也就是說,納稅人可以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計算公式申報。兩種申報方式說明如下:
1. 合併計稅: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
合併課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其他所得+股利所得)x稅率]-累進差額-(股利所得x8.5%)
合併計稅制,就是將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按淨額適用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按領到股利的8.5%計算可扣抵稅額,但每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折抵上限。換句話說,只要你領到的股利在94萬元以下,都可以抵掉一些稅金;但領到的現金股利若超過94萬元,就只能折抵8萬元。
假設 甲君未滿 70 歲且單身,年度薪資所得 90 萬元、年度股利所得為 10 萬元。
股利所得稅方式 合併課稅 分離課稅
計算公式 【(年度薪資所得+年度股利所得)—(免稅額與扣除額)】* 所得稅率(股利可抵減稅額) 【(年度薪資所得)—(免稅額與扣除額)】* 所得稅率+年度股利所得 * 28%
所得總額 年度薪資所得 + 年度股利所得 = 100萬 年度薪資所得 = 90萬
未滿70歲免稅額(A) 92,000 92,000
單身標準扣除額(B) 124,000 124,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C) 207,000 207,000
所得淨額 (100萬-92,000-124,000-207,000) = 577,000 (90萬-92,000-124,000-207,000) =477,000
應納稅額(對照級距表 E) 577,000 * 12% -39,200-= 30,040 477,000 * 5% = 23,850
股利合併計稅可抵減稅額
(股利所得×8.5%,上限8萬元) 10萬 * 8.5% = 8,500 X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應納稅額
(股利所得×28%) X 10萬 * 28% = 28,000
實際應納稅額 (30,040 – 8,500)= 21,540 (23,850 + 28,000)= 51,850
經過計算後,可以得知 B 君選擇合併計稅比較划算。
2. 分開計稅:股利以單一稅率28%計稅
分開計稅公式:應納稅額=(其他所得x稅率)-累進差額+(股利所得x28%)
若選擇分開計稅制,股利及盈餘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統一以領到股利的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並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報繳,二種方式擇優適用。
假設 乙君未滿 70 歲且單身,年度薪資所得 800 萬元、年度股利所得為 200 萬元。
股利所得稅方式 合併課稅 分離課稅
計算公式 【(年度薪資所得+年度股利所得)—(免稅額與扣除額)】* 所得稅率—(股利可抵減稅額) 【(年度薪資所得)—(免稅額與扣除額)】* 所得稅率+年度股利所得 * 28%
所得總額 年度薪資所得 + 年度股利所得 = 1,000萬 年度薪資所得 = 800萬
未滿70歲免稅額(A) 92,000 92,000
單身標準扣除額(B) 124,000 124,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C) 207,000 207,000
所得淨額 (1,000萬-92,000-124,000-207,000) = 9,577,000 (800萬-92,000-124,000-207,000) = 7,577,000
應納稅額(對照級距表 E) 9,577,000 * 40%-864,000 = 2,966,800 7,577,000 * 40% -864,000= 2,166,800
股利合併計稅可抵減稅額(股利所得×8.5%,上限8萬元) 200萬 * 8.5% = 170,000
(上限8萬元,以80,000計算) X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應納稅額(股利所得×28%) X 200萬 * 28% = 560,000
實際應納稅額 (2,966,800 - 80,000)= 2,886,800 (2,166,800 + 560,000)= 2,726,800
B 先生選擇「分離課稅」比較划算。
結論 :
在報稅時到底該選擇合併還是分開?大原則是依綜合所得淨值來區分,若所得稅率為20%以下的民眾,可以選擇將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的「合併計稅」來申報,這也是對一般民眾及存股不多的小股民較優惠的申報方式。至於所得稅率在30%或40%的高所得族群,由於綜所稅的適用稅率較高,選擇單一稅律28%的「分開計稅」較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