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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主義」 制度下的數位壟斷和解方

 
文/許士軍(逢甲大學董事、逢甲大學人言講座教授、書香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進入數位時代後,人們常稱數據或海量數據為「新石油」(new oil),意即在這新時代環境中,數據所能創造的價值,猶如工業時代的石油。(事實上,恐怕其價值還會遠超過石油,後文中將論及。)因此,這個時代又被稱為「數據主義」(dataism)時代。
在本文中,將會特別聚焦於數據所能創造的各種價值中之一的「創新」。其間關係,各方討論已多;且隨著AI的神奇發展,更是顯而易見。問題在於,這種關係,隨著數位時代下之資本主義制度,導致數位巨擘企業之出現,卻可能對於創新帶來適得其反的抑制結果。這種相生相尅的關係,已經引起世界上各國政府與學者之注意與關切,這也是在這短文中所要特別討論的主題。
 
創造性破壞和知識創新
有關創新對於經濟發展之重要性,論者多引用當年偉大經濟學者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所提出之「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理論予以論述;此即在「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之帶動下,人們願意承擔風險,從事新產品、新技術或新經營模式活動,推動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成長。
但是,二戰以後,由於教育普遍,知識普及,使得創業發生一重大改變,許多重大的創新,從核彈、航空器,到醫藥,通訊以至於民生用品,多源自知識,使得新知識成為驅動創新及創業的主要動力,人們稱之為「知識驅動經濟」(knowledge-driven economy)。因而經由研究發展以發掘新知識,又成為創新之主要途徑。
但如進一步深究,人們又會發現,在知識從發現到創新這個過程中,存在有許多阻礙或鴻溝,譬如說,由於理論所要求的嚴謹,與創新本身的開放,二者間即存在有「知與行」(knowing and doing)的矛盾和落差。
 
認知性知識和隱涵性知識
不過在此所要討論的,將是另外一個問題,涉及兩種意義下的知識:一為「認知的」(cognitive)知識,一為「隱涵的」(tacit)知識。前者所代表的,乃經由科學方法歸納所獲的知識,它們是可以言傳的;而後者,則為存在於現實(reality)中未被察覺或認知的知識。一般而言,後者遠較前者為廣泛,如英籍匈牙利哲學家波蘭尼(Michael Polanyi)所指出,人們之行為可能超越他們的知識,稱為「波蘭尼悖論」(Polanyi’s Paradox)。
這種隱含的知識,不是來自科學研究,而是來自行為資料或數據。尤其在今日,幾乎所有裝置都可以蒐集到數據,因此所產生的,被稱為海量數據或大數據。譬如近來AI之突飛猛晉,主要由於即經由大數據,加上數位技術及電腦處理能力的進步,以「深度學習」取代建立在認知性知識之上的rule-based途徑。
這種數位創新,透過摩爾定律、網路效應和規模經濟,破除了所謂「邊際效用遞減」定律,所創造的價值,是不會枯竭的,而且可以重複利用,較之石油,衍生更多價值。
 
VUCA世界下的「數據主義」
尤其人類今後所面臨的世界,已被形容是一個被稱為「VUCA」的世界。此即屬於一個「變動」(volatility)、「不確定」(uncertainty)、「複雜」(complexity)和「模糊」(ambiguity)的世界。在這種世界中,充斥著各種變幻莫測的困難問題。這類問題,靠由既有的知識是無法解決的,愈來愈依靠來自大數據的隱涵性知識。在這「數據主義」時代下,數據成為價值和權力的來源,使得掌控數據大權者的地位和影響力更形巨大,誰掌握了最多的數據,誰就可以掌控這個世界。
 
問題在於,誰能掌握這種數據大權呢?
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由於數據特性,加上專利權,政府補貼和保護主義這類政策措施,使得少數企業所掌握的,還不是數據本身,而是「數據取用權」,因而獲得壟斷地位,成為「贏家通吃」(The winner takes all)的局面。這種少數的被稱為「樞紐廠商」(hub firm)的數據巨擘,在美國,如Google、Amazon、Facebook、Microsoft、Apple;在中國,如百度、阿里巴巴和騰訊。
 
數位壟斷和解方
人們發現,這些企業一旦居於壟斷地位,很自然地,不復因外界競爭壓力而從事破壞性創新。再者,他們利用雄厚財力,對於創新事業進行大量購併。以上述這些數位巨擘而言,近年來所進行之購併,多達以百件計,其中幾個著名例子,如Facebook收購了Instagram、WhatsApp;微軟收購了LinkedIn;Google收購了YouTube,Android;Amazon收購了Whole Foods Market,Twitch和Ring,都是震驚世界的大事。
在這趨勢下,使得具有創業精神者,產生一種心態,此即他們創業,其目的已不在追求永續,而是等待被這些數位巨擘以溢價收購,不復當年熊彼得所聲稱之「創造性破壞」的情事。
在這種情勢下,世界上有識之士,例如被稱為大數據大師的麥爾荀伯格(Viktor Mayer-Schonberger)等,挺身而出,呼籲自這些數位巨擘之手中釋放出數據,為人類創造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具體做法,就是將有關作業標準、地圖、語言、人類基因這些基礎數據之資料取用權,朝公共財方面發展,予以公用事業化。
朝這方面發展,當然少不了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其中以歐盟最為積極,譬如於2015年通過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法案,限制數據托拉斯化,支持中小企業之創業。當然,人們更希望這些數位巨擘們能夠自社會責任或數位倫理立場,進行自律。
同時,也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助長去中心化的網路科技,如區塊鍊和雲端服務等,也有助於打破數據壟斷的把持。
總而言之,人們心目中是期望一個公益性的「數位統理生態系統」(digital governance ecosystem)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