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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麼是「DBA」? 它和Ph.D有什麼不同?(下)

 
文/許士軍(逢甲大學董事、逢甲大學人言講座教授、書香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在前(361)期本專欄,主題在於討論「解方經濟與博士學位」,意即人類社會進入「解方經濟」後,大學在人才培育使命上之改變。當然培育時代所需要的人才,並不限於大學,大學只是其中管道之一。就此而言,多年來大學在管理領域之Ph.D學位,主要為培育學術性研究之人才,以發展理論為目的,基本上,並非為解決問題。目前國內大學所推出之DBA學位或可視為配合「解方經濟」時代所需要之人才。
本文承362期所討論者,即為有關DBA學位之性質與倡議。(本文內容曾發表於〈評鑑雙月刊〉,第89期,2021年1月特此申明)。
 
應用或專業性質(承362期內容)
至於本文所要討論的DBA,一般而言,這種博士之和Ph.D不同者,它乃屬於應用(applied)或專業(professional)性質。但其稱謂,每隨領域而異;一般最為熟知的,有臨床醫學領域的M.D(Medical Doctor ),法律學領域的J.D(?Jurisprudence Doctor),音樂領域的DMA(Doctor of Music Arts)和教育領域的Ed.D(Doctor of Education)之類,不一而足。
由於這類學位之特色在於其實務性質。因此,至關重要者,必須在此先行澄清什麼是「實務」的意義。
 
什麼是「實務」?
首先,所謂「實務」(practice),並非許多人心目中所瞭解的,屬於某種操作層次的技術或程序,或SOP。相對於「理論」而言,如果我們說,理論是以抽象構念(constructs)陳述事物間的一般性關係,則「實務」應為達成或解決人類生活或活動上的一定目的或問題的做法,例如臨床醫學、法律、建築、工程,和企業經營之類。從事實務者,所擁有的知識或能力,和Ph.D所追求者,並不相同。
具體言之,在「實務」方面,為了有效達成目的或任務,此時所需要的,並不是某一嚴謹的理論知識,而極可能是涉及多方面理論和知識;甚至沒有可資應用之理論,須憑藉經驗或直覺。關鍵,在於當事人能否提出一套可行的方案或做法。尤其在實務中所涉及的執行面問題,其間應用上之技巧與訣竅,更非理論所能涵蓋。
 
「解決問題」或「達成任務」的能力
何況在當今變化迅速的世界中,人們為了追求創新,往往要從「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自不能等待先行發展理論,然後再付諸實行。我們更可以進一步地說,為講求特定問題之解決,並不在乎手段與目的間之邏輯或因果關係,有人引用哲學家「博藍尼悖論(Polanyi’s Paradox)」以為支持;此即人類對世界的作為,在很大程度上,超出我們所能理解以及言語表達的能力範圍。尤其隨著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的驚人發展,在許多場合,人們可以放下嚴謹的邏輯關係,從現實世界切入,直接讓數據說話,發現事物間的關係,引出潛藏在資料中的價值,而不必找出「為何如此」的理由。
由以上說明,不難發現,DBA和Ph.D實在是分道揚鑣的兩種學位。提出這種分別,並非否認Ph.D的價值或主張以DBA取代Ph.D學位。事實上,兩種學位均有其價值與重要性;一為實務價值,一為理論價值。證諸現今各國大學,在屬於專業或應用性質之領域,率多採取兩類博士學位並存之學制。以此觀之,在當今世界創新蔚為主流之趨勢下,在商管教育方面更不宜偏重理論而忽略實務。這樣說來,支持目前大學設置實務性博士,似屬應有之義。
 
一種教育創新
從商管人才的培育觀點,我們也可以說,DBA學位代表MBA學位的延伸。以後者而言,緣於二戰後,美國產業界感到對於經理人才的需要,已非當時大學科系教育所能培育,因而開創了以打破學科和功能專精為特色的MBA學位。這一MBA學位之設置本身就代表一種學位制度上的創新。如今,由Ph.D而DBA,也可反映商管教育自供給面移向需求面之大趨勢。
當前的問題是,如何落實上述有關DBA之教育理念與理想,迄今尚無一套有系統而成熟的模式,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嘗試。但有一點,我們在此也許可以肯定,此即這一博士學位,為了配合各式各樣實務上的需要,恐怕不可能有一套如同Ph.D學位那樣明確而制式的做法。在這上面,本來就應該留給不同辦學者,獲得更大的創新和發揮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