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owledge sharing

知識分享
數位時代下的企業策略規劃 既非「鑒往知來」也非「謀定而後動」

自從人類社會有了管理觀念之後,首先改變的,就是針對未來的行為,預為之謀,而非想做就做或立即反應。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缺乏事先規劃的行為模式,缺點既多,也極危險。除了造成捉襟見肘,倉促慌亂之外,更是使得實際行為缺乏連貫性,往往前後矛盾,誤入險區。這些缺失,人類自古以來已有極多痛苦經驗和教訓,不待多言。
事實上,人們採取這種預先規劃的做法,又有兩種不同的重點:一為強調具體的做法或方案本身,一般表現為某種文件,如年度計畫或預算;此時所重視的,屬於靜態的plan或program。一為針對未來所將採取的行為,預為之謀,其中包括目標之設定、內外相關因素之評估,以及方案之構想等等,進行分析和選擇;此時所重視的,並非具體計劃本身,而是屬於動態之planning或programming。
就管理之基本意義而言,規劃應以後者為主。但不幸地,在現實上,人們每奉前者之具體方案為圭臬,神聖無比,而不問此種方案如何產生,是否得當。孰不知,在變化迅速而莫測的環境下,嚴格執行一種僵化的既定方案,不但於事無補,其結果極可能反而是有害的。


時間地平線(Time Horizon)
再一關鍵問題在於,有關人類採行規劃行為所要涵蓋之未來時間,究應多長。一般而言,規劃主要是以一年為度;直到今天,此種「年度計畫」,猶為政府或企業所遵行,視為「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
事實上,自從一九七O年代開始,世界上,由於石油危機,國際浮動匯率以及日本與新興經濟體之崛起,外界環境急遽改變,使得以一年為期之規劃—不管靜態或動態性質者—皆難以適應外界情勢迅速與劇烈之變化。故自此之後,企業界改變規劃之性質:一者乃在年度規劃之上,增加不受年度限制之策略規劃(strategic planning);再者,將此種策略規劃與企業組織與作業程序相結合,自此遂有「策略管理」(strategic management)此一新的經營與管理領域之誕生。
以上乃就過去數十年來有關管理中之「規劃」功能,就其意義及發展做一簡要回顧,做為討論進入數位時代後有關規畫如何改變之背景。


中央集權程序
首先要在此說明的是,一般的策略規劃,行之於組織中,乃依循一種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權程序。簡要言之,先有總公司企劃部門,從事外界環境分析,訂定未來策略方針,供各事業部做為擬訂本身長期計劃之依據;各事業部遂可依此訂定本身計畫草案,並依一定組織程序呈報總部;再由後者進行綜合分析,做出必要調整之指示;然後各事業再依總部指示進行修正;最後此等修正後之計畫,經彙整後,由總部核定實施。
這種規劃思維和程序,可說是兩項前提下之產物,一是外界環境較為穩定,變化不大;再則為,總部一般多專設有規劃部門,擁有較多的資訊及人才,專責進行相關分析與決策。
問題在於,即使在網前時代,上述規劃程序已被發現過於制式化,反應遲鈍,無法因應外界環境之多元化及迅速變化,往昔所謂「鑒往知來」的經驗法則,已難以適用;再者,任何重大決策,都要由總部拍板定案,這種「謀定而後動」的做法,也是緩不應急。


三大迷思
早在上世紀九O年代之初,已有學者,如明茲伯格(Henry Mintzberg)指出,此種做法,有如將規劃當做是一種組合零組件為一整體的機械模式。在這背後,包括有三大迷思:第一、「未來是可預知的」;第二、「設計可以和執行分離的」以及第三、「凡事都有唯一最佳方法的」,這些都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最嚴重地,乃是在這種規劃方式下,其結果反而排除了人們為因應未來最為重要的三個核心要素:此即「洞察力」(insight)、「創造力」(creativity)與「綜合能力」(syntheses)。


嶄新的數位時代
進入數位時代後,種種嶄新技術,如AI、雲端、平台、物聯網以及區塊鏈等,帶領人們進入一個日新月異的世界,使得未來不再是過去的延續。往昔人們所珍惜的「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經驗,到時都成為「明日黃花」。
尤其是,隨著網路與數位技術之發展,消費者所扮演之角色也發生重大改變。在網路世界中,他們不但掌握有豐富而及時之資訊,而且可透過群組型態,在市場上呼風喚雨,成為驅動企業發展上之巨大力量。這時,企業之未來,更要配合消費端的風向,自下而上的反應或預應,和過去那種由上而下的規劃模式,迥然不同。


規劃乃是一種學習與反應的過程
換言之,在網路與數位時代,企業策略規劃並非由公司依自上而下之程序訂定未來應該採行之計畫。反之,所做規劃乃是為了深化用戶體驗,以大數據做為驅動來源,運用網路與數位技術,以平台和雲端取代傳統的組織和運作。這種改變打破供需界限,也整合線上、下活動,使得規劃本身轉變為一種學習與反應的行為。
這種改變,對於企業組織產生根本影響。首先,在結構上,組織由所謂中央集權(centralization)改變為「創業當責」(entrepreneurial accountability)。此即將如何因應未來之權力,下放到具有主導力量市場前端單位,亦即通常稱為具有較大創業精神之「小微企業」或「阿米巴組織」。
此時,總部所扮演的,主要是各種支持性之角色,尤其是包括雲端計算在內的公共資訊服務。但是,在這背後更為重要者,乃是為整個企業塑造一種願景及價值文化,為企業帶進一種不可或缺的凝聚力作用。


                                                                                  文/許士軍(逢甲大學董事、逢甲大學人言講座教授、
                                                                                                                                                  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