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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 與小水力發電

文.圖/黃志偉(逢甲大學水利發展中心副主任)、
許盈松(逢甲大學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特聘教授)


原我國能源政策期望於民國114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 %的目標,然受新冠疫情影響促使台商回流、半導體擴廠等種種因素,導致用電量需求大增,故再生能源占比預估僅剩15.2 %,但總裝置容量仍維持原訂目標,即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20 GW,離岸風力裝置容量達5.6 GW。因此,未來如欲達成再生能源20 %占比,勢必須提高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
依據經濟部資料顯示,太陽光電裝置容量民國105年至110年增加6.4 GW (1.25 GW?7.65GW),離目標值尚有12.35 GW;離岸風電增加269 MW (從無到有),預估今(111)年會有將近2,000MW風場完成併網,但距離目標仍有3 GW的差距。如未來4年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以相同速率成長,再加上核二、核三廠除役且不重啟核四廠,則到了114年時,不僅再生能源發電無法達到既定目標外,亦將會有缺電危機。因此,現況除須加快腳步設置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外,亦須開發具有高潛能且設置快速之再生能源-小水力發電,不僅可填補未來供電缺口外,亦可提升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
近20年來,經濟部水利署、農田水利署以及台灣電力公司等相關機關,均有調查評估我國小水力發電之可行性。早年受限於相關法規限制且引進機組或自行研發產品甚少,再加上缺乏測試場域、水權申請、躉購費率低等問題,導致廠商投資意願低落,寧可投資技術較成熟之太陽光電。但隨著國家能源政策發展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提升以及綠電憑證(再生能源憑證)上路,近年相關機關、非政府組織(NGO)團體、高中與大專院校、再生能源廠商等亦紛紛投入小水力發電行列。如辦理小水力發電研討會、培訓班、全國高中職與大專小水力發電設計比賽、引進國外機組、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無償提供學校或機關可利用石門大圳櫻花步道段進行機組測試,台電公司並於蘭陽發電廠天埤機組尾水道設置「微水力發電機組測試平台」(民國110年4月7日啟用),提供民間業者測試42瓩以下之小水力發電機組,期盼能有更多相關業者投入。
小水力發電具有可循環利用、無污染、設置容易、營運成本低、免環評等諸多優勢,隨著相關法規修正與再生能源憑證上路,設置條件放寬且售電途徑不再只是單一,大大提升民間業者投資意願,且相關水權單位亦願意配合推動,將有助於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之提升。希望未來國家能源政策推動方向,亦可將小水力發電列入發展目標,並有相關補助辦法鼓勵民間投資開發。相信在工業技術純熟的台灣,有能力可發展出一系列適合本土之小水力發電機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