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昭雄(宏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會計72)
很多首次創業的人都會問同一個問題「我想設立一家公司,到底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好?」,雖然在法律上兩者的責任都是有限責任,也沒有所謂好或不好之別,但兩種公司之間在公司法上確實存在著很多差異,今就兩者之間的差異比較如下,以便設立公司時有所選擇。
一、 股東人數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則是由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
二、 經理人及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
有限公司須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
三、 資本總額是否一次繳足
有限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總數則可以分次發行、向外招募、發起人及在特定情況下並得以事業所需之財產抵繳。
四、 股東表決權
有限公司原則上每一股東不問出資額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股份有限公司除有特殊情形外,原則上每一股有一表決權。
五、 表章出資額之證明文件
有限公司於設立登記後應發給股單,公司股單除依法應載明事項外,由全體董事簽名或蓋章;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者,應於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三個月內發行股票,其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者,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不發行股票,公司股票除應編號依法應載明事項外,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經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六、 變更公司組織
有限公司可以經全體股東同意後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則不可以變更組織為有限公司。
七、 執行業務之機關及任期
有限公司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沒有任期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則由董事會執行業務,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
八、 監察機關及任期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沒有任期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則設有監察人,由股東會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
九、 出資轉讓
有限公司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後股份之轉讓,除公司法另有特別規定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記名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並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無記名股票,得以交付轉讓之。
十、 造具表冊之承認及責任之解除
有限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應依公司法規定造具各項表冊,分送各股東,請其承認,前項表冊送達後逾一個月未提出異議者視為承認;股份有限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依公司法規定編造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交監察人查核,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董事會所造具之各項表冊與監察人之報告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十日前備置於本公司,股東得隨時查閱,董事會應將所造具之各項表冊提出於股東常會請求承認,經股東常會決議承認後,視為公司已解除董事及監察人之責任。
十一、股東會
有限公司並無股東會之組織;而股份有限公司則有股東會之組織並應依法召集、召開及表決等。
十二、董事選任方式
有限公司董事選任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每一股份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
十三、董事長之產生
有限公司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特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十四、董事之競業限制
有限公司董事為自已或他人為與公司同類業務之行為,應對全體股東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為自已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股東會為前項許可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十五、變更章程
有限公司變更章程,應得全體股東同意;股份有限公司非經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變更章程。
十六、解散與合併
有限公司得經全體股東之同意解散或與他公司合併;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與他公司合併。
十七、清算人
有限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公司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公司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
除上所述外,其實尚有許多差異為股份有限公司特有之規定,而有限公司是沒有的;另有些則是針對公開發行公司特有的規定,但礙於篇幅的限制及實務上較少用到,在此就不詳敘述,以上如有說明不清之處,尚祈各位學長、學姐能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