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張鳴文(華南產物保險副總經理,保險66)
去年雪山隧道發生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火燒車意外,造成兩部大客車與小客車相互追撞、多人的傷亡事故。無獨有偶,之後又陸續發生韓國旅行團遊覽車太魯閣翻車墜谷意外,以及士林旅遊團遊覽車在宜蘭衝撞民宅事件。一樁接一樁的大客車發生事故,讓民眾不禁想問:民眾可以有什麼保障?如果搭乘客運或遊覽車發生意外,可以向業者索賠嗎?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01年道路交通事故共發生23萬9,519件,較100年增1.6%,每萬輛機動車肇事率107.5件,共造成2,040人死亡、31餘萬人受傷,相當於一天就發生約656起事故,足見車禍事故之頻繁。有鑒於此,政府自民國87年起,即強制規定所有汽、機車主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以保障車禍事故的受害人。
◎強制險 車險基本保障
產險公司表示,事實上,只要發生事故的車輛有投保強制險,不論駕駛人有無過失,受有體傷、殘廢或死亡的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以獲得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死殘最高200萬元的基本保障。因此,以前述發生的案例來說,不論是小客車、客運或遊覽車,受害人及其遺屬都能獲得這方面的賠償。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空體傷、財損雙重保
除了強制險之外,若是車輛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可將強制險保障不足的部分轉由任意車險來負擔,包括強制險不理賠的財物損失如運費、修復費用、補償費用…等。以去年雪隧發生的大客車事故為例,因客運公司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故可藉由保險來賠償前方小客車及大客車的財物損失。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車禍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額約400萬到500萬元,如以強制險保額來看,保障不足,故建議民眾可視需求加保。以華南產險為例,30~60歲男性、3年無肇事紀錄自小客車,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每人體傷保額150萬、每一事故體傷保額300萬、每一事故財損保額30萬,年保費約3,020元,平均每天花費約8.3元就能享有體傷及財損的雙重保障。
◎客運乘客責任險 意外死殘有保障
在旅遊客運方面,除了一般旅行時旅客為自己自行投保的旅行平安保險外,依據公路法及交通部規定,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以及計程車客運業等客運業者,皆須投保「乘客責任保險」來保障乘客,且每一乘客死亡及殘廢保額不得低於150萬元。如此一來,若是民眾搭乘客運或遊覽車不幸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殘廢時,包含強制險最高將可獲得350萬元的賠償。